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

一、政策背景

个体工商户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但近年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多地出台了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1。

二、贷款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受疫情影响,在当地注册的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凡有贷款意愿、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相应还款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贷款。例如在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在某些地区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体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2。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贴息

额度:一般贷款额度在8万元以内,如2020 - 2023年期间多地的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的小额信贷额度最高为8万元234。

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为9个月,例如2023年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9个月;也有期限为6个月的情况,像2020年部分地区政策规定贷款期限从2020年3月11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为6个月23。

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贴息:个体工商户只需支付利息的50%,剩余50%由政府给予贴息。例如在博乐市,财政部门会给予50%的贴息1。

四、贷款用途

贷款只能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支出,包括购置生产经营用原材料、设备、商品,支付人员工资、生产经营场所房租、水电费等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购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经营支出1234。

五、贷款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个体工商户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社区填报《个体商户小额信贷审核表》。

社区初步审核: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将《个体商户小额信贷审核表》报送区财政局进行复核2。

区财政局复核:区财政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将通过审核的资料推送至承贷银行。

银行审定:承贷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推送的《个体商户小额信贷审核表》,对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进行审定。如有疑问之处可前往经营场所所在社区进行咨询2。

六、贷款结息和贴息资金拨付

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采取按季结息办法。个体工商户承担的50%贷款利息,按季缴付承贷金融机构;财政承担的50%贴息资金,由财政部门按季拨付承贷金融机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