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一、贷款条件
缴存要求
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且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1。
购房相关要求
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 + 贷款金额 = 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1。
用于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地的购房政策3。
经济能力要求
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体而言,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1。
贷款情况要求
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1。
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1。
二、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同时需验证原件1。
出租车从业者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
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1。
购房相关材料
购买一手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1。
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1。
《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1。
《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1。
购买二手房:
原房产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及买卖合同、首付款资金监管凭证、房产评估报告、契税票,不提供一手房所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5 - 9项材料1。
还款相关材料
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1。
特殊情况材料
购买郑东新区住房的,提供《郑东新区房地产个贷抵押档案袋》、《郑东新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1。
非郑州住房公积金市级缴存户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证明和缴存明细记录1。
三、贷款流程
提出申请
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咨询,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再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234。
资格审核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人的征信、收入、公积金缴存等情况的审核,以及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如果有要求),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234。
签订合同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如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如果有要求)24。
办理抵押
根据贷款要求,将房产抵押给公积金中心或相关机构,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手续14。
银行手续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据、委托扣款协议1。
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到指定账户1。
领取合同
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领取《委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1。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确保符合当地的贷款要求和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