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准利率调整
基准利率是由央行制定的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调整的基础。当央行调整基准利率时,各银行会相应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例如,2020年4月,央行下调基准利率,银行纷纷跟进,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降低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2。
二、浮动利率调整
浮动利率是根据市场利率变动而调整的利率。常见的浮动利率调整方式如下:
按年调整:每年根据市场利率变动调整一次,通常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调整时间和调整方式2。
按月调整:每月根据市场利率变动调整一次,这种方式较为灵活,但可能增加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比如某借款人选择按月调整浮动利率,在市场利率上升时,其贷款利率也随之上升,导致还款金额增加2。
三、特殊情况调整(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例)
新发放贷款:
以武汉为例,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6%调整为2.35%,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1%调整为2.85%;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25%调整为2.77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75%调整为3.325%。2024年5月1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1。
在潍坊,2024年5月18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3。
已发放未到期贷款:
武汉规定,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1。
潍坊规定,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3。
四、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以中国银行为例)
对于调整范围内的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无需申请,中国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如房贷所在城市无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或加点政策下限不高于 -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 -30BP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 -30BP;LPR加点幅度不高于 -30BP的,将不调整。
如房贷所在城市有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且加点政策下限高于 -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加点政策下限;LPR加点幅度不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不调整。
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须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再按前述规则调整,未申请转换的不参与调整。
固定利率贷款须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再按前述规则调整,未申请转换的不参与调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