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证明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贷款证明人:通常出现在民间借贷(如亲戚或朋友间借款)中,为增加信任度,借款人邀请的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人。一般是邻居或认识的人,作用是在借贷纠纷发生时作为证人提供证明,帮助解决争议,不参与借款关系本身2。

贷款担保人:需要参与借款关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并且银行会审核其资质(如果是银行贷款)。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必须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承担还款连带责任,虽然不会获得利息2。

二、责任不同

贷款证明人:

不需要承担额外责任,即使借款人拒不还款,债权人也无法要求证明人还款。

但作为证人,对自己的证词负有责任,如果提供虚假证词,将承担法律责任23。

贷款担保人:

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要按照约定承担贷款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若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5。

三、风险程度不同

贷款证明人:风险相对较低,因为不直接承担还款责任4。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较高,如果借款人无法还款,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经济损失4。

四、信用记录影响不同

贷款证明人:信用记录通常不会因为担任证明人而受到直接影响4。

贷款担保人: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或违约,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4。

五、审批要求不同

贷款证明人:审批要求相对较低,通常只需提供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和收入证明(如果有要求),以证明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4。

贷款担保人:审批要求可能较高,银行或金融机构可能会对担保人的信用状况、收入状况等进行更严格的评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