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不同类型住房的贷款额度
新建商品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123。
二手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123。
建造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123。
二、相关影响因素
(一)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2024年7月2日调整后,许昌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1,但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2。
(二)个人缴存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
缴存基数由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人实际收入自主申报,但不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存比例为20%,每月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目前上限为1212.4元,下限为727.4元。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同样适用最高60万(新建和二手自住房)、10万(建造自住房)的贷款额度标准1。
普通职工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市人社部门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为5% - 12%。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可贷款额度,但具体的计算方式未明确提及搜索结果中,可能需要根据个人的缴存金额、缴存时间等多种因素综合评估,且要满足上述不同类型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限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