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贷转住房公积金指南
商业房贷转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条件
商业房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是一项旨在帮助购房者减轻还款压力的政策。以下是申请商转公的基本条件: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1。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1。
借款人资格要求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1。
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
个人信用和贷款记录要求
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1。
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两套及以上住房1。
所需申请材料
为了顺利完成商转公的申请,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1。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应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1。
一类银行借记卡(主借款人还款账号)1。
贷款相关信息材料
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信息材料1。
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1。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采用担保方式的,提供担保意向函和公证书1。
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1。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应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并提交上述所需材料2。
审核审批
公积金中心将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审批。审查通过的,按程序受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通过的原因2。
还款与抵押手续
自审查通过之日起,借款申请人应及时办理商贷提前结清手续和抵押注销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和资料原件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商转公业务2。
签订合同与办理抵押
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
发放贷款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及时发放贷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本人账户2。
注意事项
商转公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住房贷款余额,且不得超过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期限2。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执行2。
在办理商转公过程中,如有影响抵押权实现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有权不予继续受理商转公业务、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2。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商业房贷转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过程。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