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贷款前准备

了解自身是否符合条件

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若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1。

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1。

同意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1。

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且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1。

计算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

根据所购房产价格和自己的收入状况,计算自己的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确保有能力偿还贷款3。

二、提出申请

准备材料

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4。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2。

三、资格审查

管理中心审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进行审查2。

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银行根据贷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4。

四、合同签订

签订相关合同

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产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双人担保)4。

五、办理抵押公证(若为房产抵押)

准备材料

带好房产证(及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4。

办理手续

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4。

六、提交借款资料

提交资料

借款人用房产抵押的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公积金管理中心4。

七、管理中心终审

终审

管理核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3。

八、贷款发放

资金划转

终审通过后,由管理核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