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一般流程

提出申请

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如2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有效的担保证明等1。

初审

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1。

银行调查

初审合格后,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的话,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1。

中心审批

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1。

签发通知

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1。

签订合同及办理手续

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定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定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专用帐户1。

放款

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如果是购买新建住房)1。

还款与结清

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抵押担保,收回相关证件1。

二、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的差异

有些地区可能对公积金缴存时长有特殊要求,例如要求连续缴存一定月数(如6个月或12个月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也可能因地区而异,有的地区会根据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等综合计算贷款额度。

部分地区可能对购房类型(如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等)有不同的政策倾向,在贷款比例、手续办理等方面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