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担保对自己贷款的影响

一、一般情况

给别人做贷款担保人是会影响自己贷款的。在成为贷款担保人后,担保人的征信报告上会有这笔贷款的记录,多一笔贷款记录意味着会增加担保人的个人负债。当担保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可能会因个人负债过高而拒绝发放贷款,或者降低贷款人的贷款审批额度。例如,若担保了一笔较大金额的贷款,自身又有其他债务,银行会担忧还款能力而谨慎贷款1。

二、公积金贷款情况

(一)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知情时

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给别人做住房担保的情况,就不会有影响46。

(二)公积金管理中心知情时

被担保人还款正常时: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知道担保情况,可以和被担保人一起到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查询了被担保人的还款无逾期后,可按照程序申请并且额度不受影响46。

被担保人还款不正常时:如果被担保人的还款情况不正常,有逾期不还的问题,则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46。

三、承担担保责任方面的影响

作为担保人即代表着负有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无力归还贷款,则银行或贷款机构会要求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这不仅影响个人的财务状况,也会影响后续贷款的信誉评估。例如,若担保人承担了他人未偿还的贷款,自身的经济压力增大,在银行眼中偿债风险提高,影响新贷款申请1。

四、不同担保类型的相关影响

(一)一般担保

担保期间相关影响:一般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但在担保期间内,这一潜在的担保责任仍然可能影响银行对担保人贷款申请的判断1。

特殊情况免除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不过即使有免除责任的情况存在,在担保关系存续期间,对自身贷款的影响可能已经产生1。

(二)连带责任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在保证期间内,由于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会影响到自己的贷款情况,银行会考虑到可能存在的代偿风险而谨慎对待担保人的贷款申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