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自借款人方面的风险

(一)收入证明虚假风险

如果借款人收入未达到一定水平,又没有足够能力还贷却夸大收入水平,经银行调查证实借款人提供了虚假证明,会使银行对其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贷款的审批1。

(二)还款能力不足风险

借款人可能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未来收入支出预估错误,每月还款额度超出自身承受能力,导致无法足额还款的困境123。

借款人若未能及时查看账户资金是否足够,在每月约定还款日期未能按时还款,会被银行罚息,还会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123。

二、来自交易流程方面的风险

(一)申请贷款时间节点风险

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贷款为宜,若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13。

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买卖双方如果不清晰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13。

(二)产权变更与贷款顺序风险

办理二手房按揭时,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一般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只会支付首期款,若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123。

三、来自诈骗方面的风险

(一)伪造收件收据风险

大部分银行在有中介或贷款公司做阶段性担保的情况下,凭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登记的收件发放贷款。一些造假者伪造收件收据或对收件收据的复印件进行变造,使收件收据看起来有抵押登记的内容,进而骗取贷款。因为收件收据上显示不出抵押银行,有的人甚至将一张收件收据送到两家银行要求放款2。

(二)交易无效风险

这是由卖方带来的风险,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的不是真正的权利人,而是他人冒名顶替的。一旦出现纠纷,会判决交易无效,银行便被卷入其中2。

(三)假按揭风险

先杜撰一个权利人,再将所谓权利人的房屋出售给借款人,用这些虚构的材料向银行申请。申请获批准后,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时,仅仅提供银行的抵押材料,抵押完成后便可得到银行的放款,以此骗取利率较低和年限较长的住房贷款。这种骗术有一个特征,就是他项权利证明和房产证的发证日期不一致,除非其再次造假2。

要发现此类造假最好的办法是,银行跟踪送房地产交易中心,但银行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银行不妨通过查验交易时的凭证及发票,以比对日期2。

(四)关联交易风险

通过自己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来达到获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如配偶、兄弟姐妹、父子之间的房屋买卖。防范这种风险相对要困难一些,但是从借款人的个人资信中,有时能发现蛛丝马迹,比如曾经报告过以该地址申请信用卡,或者从户口簿中的亲属关系中发现问题2。

(五)提高交易价格风险

一些投资人为了变相提高贷款成数,虚报成交价格,并且利用某些评估公司的疏忽或友情评估,抬高评估价格,甚至伪造评估报告,达到超成数贷款的目的。如果房价上涨不多或不涨,借款人几乎不会还贷2。

(六)虚假交易风险

有些房产中介或黄牛借用他人的姓名,给他们几千元钱,以他们的名义贷款购屋。那些出借个人资信的人一般多为外地户口,他们对所购买的房屋一无所知,既没有看过房,也不知道成交价格,只是名义上的借款人,事后一旦发生逾期还款,人都很难找到,给银行的催款带来极大麻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