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

(一)新房

从正常流程看

新房通常是需要出具正式购房合同后才可以办理网签跟贷款,所以在房贷没下来之前是可以签购房合同的。但需要注意后续房贷审批相关风险。如果房贷审批不通过,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同的处理情况。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贷款下不来,购房合同算购房者违约,可能会被扣除违约金后退还剩余购房款;不过有些开发商比较灵活,可以考虑让购房者撤销合同更名。另外,购房者也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或者换名字和贷款资料,重签购房合同等方式处理1。

从预售证角度看

如果房子快建好了,但预售证还没下来,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让签合同并办理房贷,这种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

(二)二手房

对于二手房,虽然房贷没下来,但买卖双方可以先签订购房合同。因为在贷款买房模式中存在着两层法律关系,一是买卖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二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买卖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对银行没有约束力,而买方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对卖方没有约束力。不过如果因为贷款没下来导致买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购房款,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银行过错导致未按时放款,买方可向银行追究违约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其向卖方承担的责任3。

二、特殊情况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例如约定房贷下来后再签订购房合同,那就需要按照约定执行,在房贷没下来之前就不能签合同。但如果没有这种特殊约定,通常是可以签购房合同的。同时,在签合同之前,购房者最好了解清楚房贷审批的进度、可能存在的风险等因素,谨慎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