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房贷利息专项扣除指南
定义及适用范围
首套房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或其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时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来说,这项扣除针对的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
扣除范围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适用于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所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1。
扣除主体
单身纳税人:由本人扣除。
已婚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
扣除标准及期限
扣除标准
每月定额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1。
扣除期限
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从开始还贷的月份开始计算1。
特殊情况的处理
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房的情况
婚后选择扣除方式: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1。
首套房贷款还清后的第二套房屋
仍可享受扣除: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也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1。
注意事项
只能享受一次扣除
一次性扣除原则: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一旦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1。
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不能同时享受: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首套房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旨在为购房者减轻税收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