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所需材料
(一)个人住房贷款通用材料
身份证明相关: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等)、户口本2。
收入证明相关:收入证明、个人流水等,用以证明有还款能力2。
购房相关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3。
若有房产证(例如在抵押贷款等情况时)也需提供2。
(二)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补充的材料
如果是法人办理按揭贷款,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等1。
二、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流程
项目调查与协议签订(针对开发商相关项目)
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3。
购房合同签订与首付支付
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3。
银行调查与初步手续办理
银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3。
审批与协助办理(若超期)
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3。
问题客户处理
对正在申请阶段的购房人,由于自身原因申请取消按揭贷款的,自取消之日起20日内,购房人应按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清余款;因银行最终批准的贷款额度未达到按揭总额时,购房人应在银行批复之日起10日内补足余款3。
放款与后续还款
贷款行批准购房人借款后,公司凭进账单给购房人开收款收据和发票;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3。
贷款归还后的操作
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