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的房子加名情况
一、通常情况
一般不允许直接加名
在房屋存在抵押(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银行和房管局通常不允许变更所有人,也就是加名字比较困难。因为这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改变了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例如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是基于对原产权人的信用、还款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如果随意加名,新加入的人信用状况未知,可能会影响银行贷款的回收风险123。
从法律规定角度,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需要依法登记,但处于抵押状态下这种变更受到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贷款未还清时,房屋处于抵押状态,这种限制就体现出来了4。
二、特殊情况及处理方式
银行同意的情况
如果能获得银行同意,就可以进行加名操作。例如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另一方想要加名,在一些银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银行认为加名不会对其债权造成损害,可能会同意。
操作流程方面,首先要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除少量工本费外还需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之后按照无贷款加名的流程进行,如带好相关证件(如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1。
提前还清贷款
可以先将贷款还清,解除房屋的抵押状态,然后按照正常的房屋产权变更流程加名。这种方式虽然需要一次性支付剩余贷款金额,但能确保顺利进行加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