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贷款
一般情况
可以异地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异地贷款没有绝对禁止,商业银行主要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等情况。如果借款人资信良好,能偿还贷款,满足银行要求就可以办理异地贷款。例如,在一些情况下,贷款人向银行申请异地贷款,银行会对贷款人的经济情况、个人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批准了其贷款申请人的异地贷款,还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机构进行相关的备案4。
购房贷款(商品房、二手房)
商品房:如果购买的房子是商品房的话,开发商会全程协助办理异地贷款买房的事宜3。
二手房:如果是二手房,找个中介即可代为办理有关业务,服务费会按照国家的规定不超过600元,自己也可以去方便的银行咨询并且办理手续。不过贷款人在发放相应的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一些有效的担保,担保可以分别采取抵押、质押或者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采用以上三种担保的方式。借款人到期如果不能偿还贷款的本息的,贷款人就有权依法去处理其抵押物或者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的责任3。
二、公积金贷款
部分地区和情况支持
有些地区是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住建部等部门曾推动公积金异地互认等政策,如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困难,如两个城市之间衔接不畅,异地贷款可能难上加难,并且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规定不能办理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不过,如果职工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手续1。
不能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的替代方式(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相关用途)
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1。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租房自住:在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