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前咨询

借款人可以通过开发商、贷款承办银行、公积金中心咨询贷款事宜,比如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4。

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携带贷款所需材料,前往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递交贷款材料。一般来说,提交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通知。需要的材料有:

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等;

婚姻状况证明(未婚不需提供),比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

房屋相关的证明,比如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款凭证等;

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双方的收入证明,比如近半年工作流水、纳税证明等;

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双方的征信报告;

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4。

贷款审批与合同签订

贷款申请获批后,借款人需要按照要求签订贷款合同、抵押登记合同,并将合同进行公证。银行审核通过后,再交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住房管理中心通过后,银行会通知借款人来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5。

抵押登记

借款人前往当地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抵押给公积金中心4。

贷款发放

所有手续办妥后,贷款经办银行会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开发商指定账户4。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影响因素及计算方式

最高额度

最高额度由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并且受借款人数及家庭子女人数等因素影响。例如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4。

缴存余额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额度是缴存余额的10 - 20倍,具体则地区不同,算法存在差异4。

还款能力

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 - 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若是夫妻双方借贷,则按照夫妻双方的收入和负债来进行计算。还有一种计算方式是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现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视为按可贷公式计算结果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46。

房价成数

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额度 = 房屋价格房价成数(房价成数 = 1 - 首付比例),比如若房价为100万,首付比例为20%,则最高可贷:100万(1 - 20%) = 80万4。

根据上面四个因素分别计算出额度后,取其最低值即是实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此外,不同身份人员如灵活就业人员等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也有特殊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

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2年的,可贷额度上浮10%);按首付款比例计算,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按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家庭首套住房的,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套住房的,夫妻双方最高额度60万元,单人36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灵活就业人员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分别按照上述条款计算贷款额度,取最低值后再合计,最终确定的贷款额度不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一方为灵活就业、一方为单位职工,且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按照缴存身份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取最低值后再合计,最终确定的贷款额度不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购买家庭首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时可上浮20%,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96万元;单方最高不超过60万元2。

按特定公式计算(如某地示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 贷款申请当月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当月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其中流动性调节系数α按当地标准确定(按季度调整),个贷使用率 = 个贷余额÷归集住房公积金的余额×100%,在流动性紧张状况时,对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调节系数α仍为1.0,1998年12月1日后按照住房货币分配的职工货币补贴账户余额、月缴纳额均不纳入计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