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按揭买房流程
一、前提条件
在工作时个人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为申请人缴纳了满一年的住房公积金,这是进行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大前提条件1。
二、具体流程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资料
贷款人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到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公积金的缴纳证明(缴纳没满一年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职的收入证明等,因为银行公积金贷款存在一定风险,收入证明有助于银行评估风险1。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后,借款人可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受托行也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所需资料包括: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2。
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内容。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5。
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可能不需要评估)25。
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25。
办理担保手续
若审核通过,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不同地区可能通知单名称有差异),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一般以书面的形式出具担保函。有的地区要求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23。
签订借款合同
在办理完第三方的担保函后就可以跟银行进行借款合同的签订1。
开设还款账户并还贷
当跟贷款银行确定合同后,在贷款银行开设一个还款账户,按照贷款的年限、贷款签约合同每月如期向银行进行还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1。
另外,在公积金按揭买房前,还需要确定自己购房能否用公积金贷款(可事先咨询售楼部、住房公积金中心)、确定自己可贷款的额度(与个人的账户余额、婚姻状况、缴存时限等相关,可查阅当地住房公积金官网相关文件规定或去公积金中心咨询)、确定还款银行(最好选择购买的商品房业务对接的银行),并且确保没有不良的征信记录(可到银行申请查询并出具无不良征信的证明材料),然后带上购房合同、首付票据、银行卡、无不良征信证明等资料前往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到住房公积金登记贷款情况,并可申请自助还款(采用自助还款的方式,可以由银行自行在你的公积账户余额中扣除每月的还款金额,无需再次前往银行还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