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购房相关
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
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有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偿还贷款本息的。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有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或建修房的费用。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或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或建修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使用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或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或建修房的首付款。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按月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公积金贷款逾期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职工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最近一次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销户提取条件的,可办理提取手续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按照本市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
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的,按相关规定提取(如职工与配偶、本人的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贷款共同购买住房全部产权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就本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3。
租房相关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家庭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家庭成员范围为准)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将提取资金划转至承租人银行储蓄账户,提取金额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月实际租金。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提取限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适时调整):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经本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
新市民、青年人(在办理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符合上述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提取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按照不超过本人上月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提取。
职工符合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提取条件且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月实际租金。
上述两类职工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租金,月提取金额在同一提取期限内不作调整。
职工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仅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配偶按实际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3。
还贷相关
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4。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离休、退休的15。
出境定居的4。
与单位关系解除,封存满两年的4。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4。
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4。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4。
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4。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4。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4。
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4。
二、天津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本市房屋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以及购房全额发票等等2。
购买异地房屋
需要提前准备好《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以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等材料;如果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租房提取
需准备《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或天津市服务行业专用发票(以下统称发票)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