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计算方式
(一)按账户余额计算
倍数计算
在某些地区,如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并且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同时,最高可贷额度为13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65万元。不过具体可贷额度还会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3。
其他计算
在广州,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 +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并且贷款额度要不高于按照这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例如,若账户余额较多、月缴存额稳定且距离退休年龄还有较长时间,计算得出的额度会相对较高,但同时要受到其他条件限制,如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若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一人贷款最高额度为77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最高额度为132万元;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一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4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最高额度为144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贷款最高额度为91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最高额度为156万元。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4。
(二)按缴存年限计算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人缴存公积金满一年,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而对于缴存超过五年的申请人,其贷款额度可以逐年递增,最高可达到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2。
(三)按房屋总价计算
首次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那么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屋总价的8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则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屋总价的70%。二手住房以成交价和评估价两价中的较低价作为房屋总价1。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所以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屋总价的50%1。
二、特殊情况计算
(一)涉及配偶为现役军人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一般情况为10倍),同时借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所缴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区分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否正常缴存的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规定执行1。
(二)地区特殊政策影响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人口政策等因素制定特殊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例如,某些地区为了鼓励生育,对于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上给予上浮;还有些地区为了推广绿色建筑,对购买绿色建筑的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等情况4。
三、其他影响因素
除了上述计算方式外,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受申请人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充足的担保等条件影响。在申请贷款时,银行会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抵押物价值等进行评估,然后决定最终的贷款额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