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贷与法人担保的关系
一、企业税贷法人不一定是担保人
在企业税贷中,法人的角色具有多种可能性。
企业自身条件符合要求时法人无需担保:如果企业自身的纳税情况、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符合贷款机构的要求,企业以自身名义申请贷款,法人可能仅仅代表企业进行贷款相关事务的操作与决策,此时法人不是担保人。例如一些纳税记录良好、经营稳定且信誉高的成熟企业,在申请税贷时,凭借自身的综合实力就可以获得贷款,法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1。
企业存在风险因素时法人可能需要担保:如果贷款机构在评估企业情况后认为需要额外的担保措施,法人可能会以个人身份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但这并不是必然的情况。例如,有些企业虽然纳税记录良好但处于新兴行业,贷款机构为降低风险可能要求法人担保1。
二、不同担保方式下法人的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下法人的责任:如果企业申请的是担保贷款,且法定代表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当企业没有按时还款时,法定代表人就必须承担还款的责任。这种情况下,贷款机构有权直接要求法人偿还企业的贷款债务,法人的责任较重34。
一般保证下法人的责任:若法定代表人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企业债务到期未履行时,贷款机构需要先对企业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如果依然不能履行债务时,一般保证人(法人)才需要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34。
三、法人在企业税贷中的其他相关责任与风险
基于企业性质的责任: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且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之一,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债务责任;若只是单纯的法人代表,则可能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不过主要以贷款合同上标注的担保措施为准。若贷款合同上注明是公司担保,申请的企业贷通常是以公司资产进行还款,要是公司破产了,就清算公司财产来还款;而要是由法人代表对贷款进行担保,那么公司还不上,法人代表就得用自己的财产还款,可能还会追诉法人代表的家庭财产。此外,在贷款过程中,企业涉及虚假出资等骗贷行为,公司法人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