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 -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可能因地区有所不同,如青岛为30%,还有的地区为40%;月工资总额计算可能涉及月缴额与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即月工资总额 = 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 1 2 3。
二、按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一般情况
贷款额度 = 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但不同城市可能有不同倍数,如桂林调整后为按照借款人(包括夫妻双方及共有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来计算,并且还加入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住房公积金总额(按照当时的缴存标准)的0.5倍;对于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自申请贷款时,可以追溯一年内其租赁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并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关联计算以提高可贷额度,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例(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90%,则会恢复使用调整前的计算公式124。
特殊情况(如青岛)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3。
三、按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 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80%。并且不同地区会根据是首套住房、二套住房等情况有不同规定,如在青岛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房龄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123。
四、按贷款最高额度计算
单人情况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其申请条件的情况下,最高限额可能为50万元。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如在青岛,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123。
夫妻双方情况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可能为70万元。在青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