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按揭流程

(一)前期准备与初步洽谈

开发商资料准备

开发商需要准备自身的相关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这些资料用于向银行展示自身的合法经营身份和开发能力等基本情况。

与银行初步接触

开发商向银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与银行进行初步洽谈,介绍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规划、建设规模、预计销售情况等内容1。

(二)银行对开发商的审查评估

综合审查

银行对开发商的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例如,审查开发商的建筑资质等级是否符合要求,资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

银行会评估开发商的财务实力,查看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以确定其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按揭贷款业务的正常开展。

签订合作协议

如果开发商通过银行的审查评估,银行将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按揭贷款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例如规定银行的放款条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等内容134。

(三)购房人相关流程与开发商的关联操作

购房合同签订与首付支付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支付所需的首付房款。

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需要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直接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按揭款申请。在此过程中,开发商需要协助购房人提供必要的购房合同相关资料等内容134。

银行对购房人的审查及后续操作

银行会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调查、审查,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如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若购房人审批通过,在贷款行批准购房人借款后,开发商凭进账单给购房人开收款收据和发票。若购房人由于自身原因出现如申请取消按揭贷款(自取消之日起20日内按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清余款)、银行批准贷款额度未达按揭总额(银行批复之日起10日内补足余款)、银行按揭贷款未获批准(根据情况调整贷款行另行申请或变更购房人,如不变更则按一次性付款方式30日内付清房款)等问题时,开发商需要依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理2。

(四)贷款发放与后续管理

贷款发放

当购房人的按揭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批通过后,银行会按照约定将贷款金额以及相关费用打入开发商账户,用于购房款的支付。

还款管理与抵押物处理

借款人(购房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

在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在此过程中,开发商无需直接参与还款管理和抵押物处理,但整个过程与开发商的销售和资金回笼密切相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