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一)共同偿还贷款的处理
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偿还
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但是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偿还贷款一方可以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
(二)房屋分割的方式
协议分割
夫妻可以先就房产分割问题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按照协议执行。例如双方协商好房屋归一方所有,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情况。
诉讼分割
如果协议不成,双方可以就房产分割问题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通常情况下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包括首付、还贷等情况)、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的经济状况等。
例如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4。
若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应进行分割4。
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
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情况
根据一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