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一、基本要素与换算关系

利率换算

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 = 月利率×12(月) = 日利率×360(天);月利率 = 年利率÷12(月) = 日利率×30(天);日利率 = 年利率÷360(天) = 月利率÷30(天),并且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1。

利率规定

国家支持的最高利息比例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请求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1。

二、不同类型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

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

结息方式

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46。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

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结息方式: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46。

贴现

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46。

贷款展期

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46。

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

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4。

三、常见利息计算方法

单利法(我国商业银行常用)

在贷款期限内,到了约定的收息日,只按贷款本金计收利息,上期未收到的利息不作为本期计息的基础。计算公式为:利息 = 贷款本金×贷款日利率×贷款天数5。

复利法

在贷款期限内,到了约定的收息日,如果上期的利息没有收到,要将上期利息计入本金作为新的计息基数,在此基础上计收利息(俗称利滚利)。计算公式为:本利和 = 贷款本金×(1 + 利率)^n次方,利息 = 本金×[(1 + 利率)^n次方 - 1],其中n为计息期数5。

贴现法

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到期由借款人一次还本付息的方法。商业银行为客户的商业汇票办理贴现业务时,通常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利息 = 贷款本金(或票面金额)×贷款天数×贴现日利率5。

本利分期偿还法(适用于数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贷款项目,如房屋按揭贷款)

等额本息还款法:本金及利息各期等额偿还,一般是先期偿还的利息多、本金少,后期偿还的本金多、利息少。

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偿还的本金数额相等,每期偿还的利息逐月递减,因而每月的还款额会逐渐减少。另外,本利分期偿还法一般是按月偿还,所以,下式中的期数均指月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