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车金融服务费合理性分析

一、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三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从而收取费用1236。从这个规定来看,如果汽车销售公司诱导消费者选择贷款购车,并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已构成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金融服务费是不合理的。

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

可能存在欺诈情况:如果汽车销售方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例如在金融服务费收取上未明确告知、故意误导等情况,那么这是不合理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126。

违背公平交易原则:在一些情况下,消费者可能没有选择是否支付金融服务费的权利,如果不支付金融服务费,4S店就不卖车,这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使得金融服务费的收取缺乏合理性。

三、从汽车销售行业角度

有一定的服务成本

手续办理:汽车销售公司为消费者办理贷款手续时,需要投入人力成本,如与金融机构对接、准备贷款申请资料、协助办理抵押登记等工作,从这个角度来说,收取一定的费用似乎有其合理性。

风险承担:虽然消费者是向金融机构贷款,但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如果消费者出现贷款方面的风险,如逾期还款影响车辆解押等情况,汽车销售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协调等工作,这也被认为是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一个依据。

缺乏明确收费标准:目前金融服务费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金额往往由汽车销售方自行决定,这就导致了在很多情况下,金融服务费的收取可能存在随意性,缺乏合理的依据,所以整体上合理性难以保证。例如10万的车金融服务费可能在3000元左右,但这只是一个大概范围,实际收费可能波动较大,而且不同4S店可能差异明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