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创业贷款政策
一、常山县返乡人员创业信贷政策
常山籍人员在衢州市外就业并有社保缴纳记录,首次返乡创业符合条件可享受相关创业贷款政策。
个人创业: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者可申请最高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1。
创办小微企业:返乡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以上人群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 - 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1。
二、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3。
(二)贷款相关条件与政策
基本条件
申请者要年满十八岁,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等3。
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准备证件还包括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部队核发的军队退役人员证件或《高等院校学生毕业证》或失地证明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等3。
金融方面优惠政策
优先贷款支持与信用贷款: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大学生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3。
简化贷款手续: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3。
贷款金额:各地规定不同,如北京崇文区的创业者可以得到最高50万元的贷款,且由区财政进行贴息3。
无息贷款: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对于创业者本身无息(利息由财政补贴),是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的贷款方式3。
三、广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针对部分就业困难群体)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就业困难群体给予政策支持。
工作推进措施
构建协同配合机制
强化工作顶层设计,推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印发《广西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统筹部署4。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由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工作,同时理顺各环节程序4。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
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增信,解除担保基金放大倍数额度的限制,发挥其在放大规模、风险管理等优势4。
优化贴息方式,将“贷后补贴”优化为“贷时补贴”,按贴息后利率发放贷款,解决小微企业、小额贷款贴息资金获取难问题4。
全国率先对担保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给予担保费补助支持,如自治区财政厅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总额的0.6%给予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激发担保机构积极性4。
宣传培训方面
加强对担保机构业务培训,联合多部门对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培训解读政策文件等4。
强化各市县业务辅导,赴多地开展服务辅导座谈会研究解决问题并宣传业务指导4。
开展全方位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利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和人才招聘活动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4。
政策成效(2024年1 - 10月)
新增贷款规模呈倍数增长,全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是去年同期3倍,发放金额首次突破10亿元且县区发放全覆盖,直接扶持创业7242人,带动就业3.5万人4。
助推乡村振兴,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自主创业农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87笔,合计12.8亿元,解决创业资金不足难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