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贷款的一般性条件
(一)贷款人资格相关
银行自身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关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银行贷款业务3。
(二)贷款对象条件
基本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良好品行和还款意愿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
身份相关
对于个人贷款,一般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也可申请某些贷款,但不同银行和贷款产品要求有差异。同时借款人需要年满18周岁(部分银行有更高年龄要求如21岁或25岁等,且有最高可贷年龄限制如不超过65周岁),并且要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大陆居民一般用身份证,有些银行可能只支持大陆居民证件,且可能要求进行人脸识别进一步确认身份)24。
信用相关
具有还款信用良好的社会记录和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会评估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来判断其信用风险,借款人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助于贷款获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话可能需要先改善再贷款,借款人可通过查询征信报告来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34。
经济能力相关
收入证明:需要提供合法的收入证明作为还款来源,如工资、奖金、租金等,可能包括工资单、税单、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收入高的借款人获批贷款的概率更大34。
稳定工作:可能需要提供就业证明,如雇主证明信或劳动合同,并且工作单位最好在贷款地当地,这是稳定还款来源的重要依据4。
银行流水:部分银行会要求提供近半年的银行流水,通过分析流水里的存款、取款、转账和交易等信息来判断借款人的收入稳定性以及是否具备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4。
债务负担:银行会考虑借款人的债务负担(负债率,一般指每月总还款金额和每月收入的比例),大多数银行默认不能超过50%,否则可能被认为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4。
资产证明:可能需要提供资产证明,如房产证明、车辆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投资证明,这些资产可以作为贷款的担保,增加贷款下款的概率4。
(三)贷款用途条件
贷款的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
存在一些情况银行不得发放贷款,例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存在违法经营、不当竞争等风险行为的、违反合同约定导致贷款本金无法收回的以及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不得发放贷款的其他情形3。
不同的贷款产品有不同的用途限制,比如购房贷款、车辆贷款或个人消费贷款等只能用于相关的消费用途,而不支持投资、还款等用途4。
(四)贷款金额条件
贷款金额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和贷款用途等因素确定,并且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3。
(五)贷款期限条件
贷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和贷款用途等因素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3。
(六)利率条件
银行贷款的利率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银行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符合市场规律3。
(七)还款条件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银行有权采取各种合法手段催收贷款本金和利息3。
(八)抵押与担保条件
抵押条件
借款人应提供合法的抵押物作为贷款的担保,抵押物应符合银行的要求。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等可能有特殊的抵押相关要求,如同意先办理预购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3。
担保人
借款人可以提供担保人作为担保,担保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充分的还款能力3。
二、特定贷款类型的特殊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注:免费教育和成人教育类学生除外)1。
贷款学生条件
高校入学前户籍在本县;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被全日制本、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且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贷款1。
共同借款人条件
户籍在本县;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含)以下;未结清生源地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1。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请额度1。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1。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 - 30个基点(即LPR5Y - 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1。
贴息及还款时间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也可申请变更就学信息,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2020年及以后签订的合同还本宽限期为5年,毕业当年9月1日生成自付利息。毕业后5年内只还利息,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必须偿还利息,第6年起按合同偿还本金及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计划还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