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
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明确授权,擅自利用他人物品进行抵押贷款的行径,属于违法行为,其所签订的抵押合同也将被确认为无效。在中国的现行法令规范中,用于抵押的标的物品必须具备财产所有者的合法处分权。如果想要用非自有房产作抵押,贷款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必定会要求出示房产证及房主同意抵押的相关文书,若无法提供,则贷款申请很有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此外,一旦此类欺诈性抵押行为被揭露出来,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惩罚乃至刑事追责等1。
二、特殊情况(抵贷不一)
直系亲属间
在取得抵押人的认可和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接受借款人的父母、子女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的。例如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抵押人(如父母或子女)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到公证处签字拍照。同时,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像独生子女证、户口本等3。
非直系亲属间(如兄弟姐妹间等)
也存在抵贷不一的情况,但同样需要抵押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且抵押人配偶等相关人员也需要出面配合,包括面签签字、公证签字等手续3。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任何房子都能用于抵押贷款,有七类房子是无法作为抵押申请到贷款的。其中包括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公益用途性质的房屋、违章建筑、文物保护建筑、房龄太老面积过小等房屋,都是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2。